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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2/04( 2144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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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7/11/24
  財政委員會(審查完竣)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銀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97/11/24
  內政委員會(審查完竣)
  一、審查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暨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基金)關於內政部主管「營建建設基金」收支部分;二、審查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暨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基金)關於內政部主管「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收支部分。
 97/11/24
  交通委員會(審查完竣)
  審查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附屬單位預算
 97/11/24
  衛生環境及勞工委員會(繼續審查)
  審查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特別收入基金(環境保護基金)及信託基金(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等預算
 97/11/14
  黨團協商會議(協商完畢)
  國民黨黨團召集協商「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草案」案
 
 
 
 
 
 
 
 
 
97/12/04
  報告名稱 「聽力師法草案」報告
  報告人 行政院衛生署署長葉金川
  單位 衛生環境及勞工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議
  摘要 「聽力師法草案」報告
(全文影像共1-11頁)
  報告名稱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業務概況報告
  報告人 主任委員陳沖
  單位 財政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
  摘要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業務概況報告
(全文影像共1-19頁)
  報告名稱 台灣自來水公司、台灣中油公司98年度營業預算報告
  報告人 經濟部
  單位 經濟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
  摘要 台灣自來水公司、台灣中油公司98年度營業預算報告
(全文影像共1-5頁)
  報告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98年度業務計畫及營業預算編列情形報告
  報告人 董事長廖宗盛 總經理陳福田
  單位 經濟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
  摘要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98年度業務計畫及營業預算編列情形報告
(全文影像共1-25頁)
  報告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98年度營業預算報告
  報告人 董事長潘文炎 總經理朱少華
  單位 經濟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
  摘要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98年度營業預算報告

(全文影像共1-58頁)
  報告名稱 「海峽兩岸空運協議」及「海峽兩岸海運協議」相關說明
  報告人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賴幸媛
  單位 內政、交通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摘要 「海峽兩岸空運協議」及「海峽兩岸海運協議」相關說明
(全文影像共1-16頁)
  報告名稱 「江陳第二次會談簽署海峽兩岸空運及海運協議」專案報告
  報告人 交通部
  單位 內政及交通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摘要 「江陳第二次會談簽署海峽兩岸空運及海運協議」專案報告
(全文影像共1-4頁)
  報告名稱 江陳第二次會談簽署「海峽兩岸郵政協議」專案報告
  報告人 交通部
  單位 內政、交通、衛生環境及勞工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摘要 江陳第二次會談簽署「海峽兩岸郵政協議」專案報告
(全文影像共1-4頁)
  報告名稱 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專案報告
  報告人 行政院衛生署署長葉金川
  單位 內政、交通、衛生環境及勞工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摘要 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專案報告
(全文影像共1-19頁)
  報告名稱 「海峽兩岸郵政協議」及「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相關說明
  報告人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賴幸媛
  單位 內政、交通、衛生環境及勞工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摘要 「海峽兩岸郵政協議」及「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相關說明

(全文影像共1-16頁)
  報告名稱 交通部臺中港務局98年度營業收支預算報告
  報告人 局長王俊友
  單位 交通委員會審查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部分)第2次會議
  摘要 交通部臺中港務局98年度營業收支預算報告
(全文影像共1-7頁)
  報告名稱 交通部花蓮港務局98年度營業預算報告
  報告人 局長黎瑞德
  單位 交通委員會審查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部分)第2次會議
  摘要 交通部花蓮港務局98年度營業預算報告
(全文影像共1-7頁)
  報告名稱 交通部基隆港務局98年度營業預算報告
  報告人 局長蕭丁訓
  單位 交通委員會審查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部分)第2次會議
  摘要 交通部基隆港務局98年度營業預算報告
(全文影像共1-6頁)
  報告名稱 交通部高雄港務局98年度營業預算報告
  報告人 局長謝明輝
  單位 交通委員會審查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部分)第2次會議
  摘要 交通部高雄港務局98年度營業預算報告
(全文影像共1-6頁)
  報告名稱 退輔會對宜蘭地區醫療照護概況暨未來發展專案報告
  報告人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高華柱
  單位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
  摘要 退輔會對宜蘭地區醫療照護概況暨未來發展專案報告
(全文影像共1-11頁)
  報告名稱 署立宜蘭醫院改隸國立陽明大學暨森保處贈送宜蘭後車站土地案專案報告
  報告人 教育部
  單位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
  摘要 署立宜蘭醫院改隸國立陽明大學暨森保處贈送宜蘭後車站土地案專案報告
(全文影像共1-6頁)
 
 
 
 97/12/04
  美國總統當選人歐巴馬提名Richardson出任商務部長
  美國總統當選人歐巴馬Barack Obama於12月3日正式提名新墨西哥州州長Bill Richardson出任新政府的商務部長,並稱許Bill Richardson是頂尖經濟外交官,將會協助引領美國擺脫當前金融危機。本文摘自(http://www.nytimes.com)
  日本政府新雇用對策草案初步定稿
  日本政府與執政黨研擬之新雇用對策草案12月3日初步定稿,短期雇用非正式職員及中高齡者之創造緊急雇用、增加以單親家庭為給付對象之中小企業開發雇用特定求職者補助金之給付金額為該對策之重點。創造緊急雇用係以撥付都道府縣之補助款成立基金,由地方自治團體自行運用,俾為失業之非正職員工或中高齡者提供臨時工作機會。(日本經濟新聞社)
  中國大陸施行公務員培訓規定
  中國大陸日前正式施行「公務員培訓規定」,明定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之公務員每5年應參加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或經廳局以上單位部門認可之其他培訓機構累計3個月以上之培訓;培訓機構不得以公務員培訓名義進行公費旅遊或高消費活動,並禁止違反國家相關規定收取培訓費用,亦不得擅自印發學歷證、學位證、資格證或培訓證。(中國網)
  德國聯邦司法部提出第二次被害人法改革草案
  為加強保護犯罪被害人及證人,強化其在刑事程序中之權益,德國聯邦司法部部長曲普莉斯12月3日提出第二次被害人法改革草案。草案內容延續2004年9月1日通過之第一次被害人法改革宗旨,包含三大重點:
一、加強刑事程序對受害人之保護:1.增訂刑事訴訟條例第395條,得視犯罪行為及後果之嚴重性,將重大犯罪(如:強迫結婚或性交、搶劫、勒索)之被害人列為共同原告。2.改進對犯罪被害人之資訊揭露。3.增訂刑事訴訟條例第397a條,不問個人經濟條件如何,擴大免費申請受害人辯護律師之適用對象。
二、加強保護證人:為確保證人能夠心無恐懼地提供無偽證詞,未來特定案件之證人得不透露住址。
三、加強保護青少年被害人及證人:將現行各法規中受保護年齡之上限由16歲提高至18歲。(BMJ – Pressemitteilung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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